這樣的交換禮物,每個人都開心!

又有人說聖誕節要來玩交換禮物!
雖然力行「生活要有儀式感」,過節就要有過節的樣子。但想到交換禮物,就忍不住想翻白眼。
這幾年下來的經驗告訴我,交換禮物就是:
  • 花錢買個垃圾。
  • 然後換另一個垃圾回來。
唯一的優點是,好好保存,明年你可以把這個垃圾換出去,再換另一個垃圾回來。
如此,形成一個惡性循環。
為了終止惡性循環,害人害己,這回我們想了一個可以「皆大歡喜」交換禮物方式。
1. 買一個禮物給自己😆
2. 然後這個禮物必須拿出來抽籤😭

規則是這樣的:
  • 以「送禮物給自己」為中心思想來挑選禮物。
  • 價格1000元以上,而且必須附上發票(金額1000元以上,消費日期在一個月內)。
  • 抽獎交換禮物。換到不喜歡的禮物,可退給送禮者。
  • 送禮者若被退禮物,必須拿1000元現金給對方。
這每一條規則,都有它的巧妙之處。

首先,「送禮物給自己」
因為是「送禮物給自己」,所以那些自己一直想買,但始終覺得沒有急迫性、想打折再買,或是買了有罪惡感,有很開心但沒有也沒關係的商品,總算可以理直氣壯地敗下去。
以前交換禮物,都只想找個符合金額的禮品交差了事,很少真心為對方著想。所以我常抽到拼裝包(裡面塞了一堆東西,像是護手霜、面膜、吊飾.....),或是美美的但家裡也很多的東西(馬克杯、相框......),亦或是有噱頭但根本不會拿出來用的怪奇物品(這不用舉例吧!因為連名字都記不得....)。
若是以送禮物給自己為前提,那麼肯定會用心挑選,也不會花錢買個不實用的東西送人了。

歡迎退還禮物
以前抽到垃圾禮物,心裡即使咒聲連連,也要強顏歡笑。
現在我們的改良版,歡迎退還禮物。如果抽到不喜歡或用不上的禮物,可以把禮物退給送禮者;並從送禮者手中換回1000元當作補償。
對送禮者來說,這本來就是他心儀的禮物,而且當初花不只1000元買。所以即使被退禮物必須補償對方1000元,算一算也是挺划算的。

禮物必須附上發票
以往送禮,都必須把標價撕掉,以免對方知道禮品的值格。
現在,為了避免垃圾混入交換禮物中,我們規定禮物必須附上發票,以茲證明:
  • 禮物並非家中久放不用的垃圾(發票上有購買日期,必須是一個月內購買的)。
  • 金額必須超過1000元(避免混水摸魚)。
選禮物成了心理戰
如此一來,選禮物的難度變高了。
你必須挑一個自己喜歡且需要的商品。因為如果被退貨,你才會是心甘情願的。
但又必須猜想其他人的喜好,選一個其他人不會喜歡的東西。因為你為自己挑選的禮物,當然還是希望能帶回家自己享用。
例如,我的禮物是康寧的玻璃湯鍋。一直喜歡它透明鍋體的質感,正好家中的陶瓷湯鍋被撞壞了,所以恰恰選它當作禮物。而且我猜想,其他人家裡都不缺鍋子,甚至也少開伙,他們拿禮物跟我換這個鍋子肯定覺得不划算,所以這個價值$1400多的玻璃鍋被我帶回家的機率很高。

遊戲證實,你心裡的寶貝,經常是別人眼裡的垃圾
經過一番刺激抽獎之後,大家最終都開開心心地,帶回自己包出去的禮物。
因為,你心裡的寶貝,其實在別人眼裡經常是一文不值的。
例如,
  • 我抽到anvina的禮物—Panasonic的無線電話機(齁!誰家裡會沒有電話機啊!)
  • 妹夫換到老公的禮物—小米工具箱(偏偏他不用中國製品)
  • Aya送了一雙包鞋(拜託,那是她的尺寸!誰能穿啊!)
  • 妹夫的禮物—樹德三層置物櫃+筆電包(我們風格不合啦,哈哈!)
希望下一次.....
就這樣.....這次的交換禮物,再也不是幾家歡樂幾家愁,而是每個人都帶回了精心為自己挑選的禮物。
回顧開獎前幾天,討論禮物準備的進度時,大家一致認為一千元根本不夠用,買不起真正心動的禮物。所以下一回,我們把金額提升一倍,希望大家都能在交換禮物遊戲中,帶回心中的NO.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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